| 园区各有关单位: 接上级有关部门精神,开展国家层面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本次报送工作时间很紧,请各相关企业对照有关条件,凡符合条件的可先打电话报名,材料后补。 截止时间: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中午 联系电话:83730202 83329782—811
科技园工委 2008年11月27日
附: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的人才,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2006年1月1日(特别优秀的放宽到2004年1月1日)后落户江苏,每年在国内工作一般不少于9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二)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才;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四)正在实施国家、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国家级、省级企业重大研发机构建设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五)国家急需紧缺的其它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创业类人才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1、技术成果先进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 2、有海外创业经验并具备经营管理能力; 3、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50%以上; 4、业绩比较显著,对地方经济发展有较大的带动作用。近3年中,创业产品年销售2000万元、税收100万元,工业销售年增长率50%以上。 创新类人才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1、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 2、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与关键技术,或拥有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 3、业绩比较显著,对地方经济发展有较大的带动作用。近3年中,创新产品年销售1亿元、税收500万元,工业销售年增长率50%以上; 4、企业给引进人才提供股权或年薪不低于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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