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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外来工,不买房也能落户城市


稿件来源:南大科技园 发布时间:2008-08-07 17:18:26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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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公安厅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推出6项便民举措,即日起实施。其中,放宽部分外来劳动者进城落户条件举措最为引人注目。

    据介绍,放宽进城落户条件的外来劳动者包括带高新技术成果在我省创办企业或实施转化的外地科技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暂住地获得高级技工、技师职称,或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有其他突出贡献的外来人员。这类外来劳动者,不买房也可以在就业所在的城镇落户,户口可迁人亲友住房、单位集体户或政府指定的户籍代管机构。

    其他便民举措是:省内流动人员居民身份证可委托直系亲属申请办理,不必两地往返;外来人口暂住证省内“一证通”;提供方便群众出行的城市道路交通引导服务;建立被盗抢物品报警、认领和甄别网络服务平台;对未破刑事案件特困受害人展开司法救助。

    此外,我省警方还印制了2300万份“祝福平安千万家”宣传彩页,将发放到全省2300万户家庭,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昨天,省公安厅推出便民服务六项举措,其中放宽外来劳动者落户条件、建立被盗抢物品报警认领和甄别网络服务平台、对未破刑事案件特困受害人进行司法救助等举措,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省公安厅有关人士向记者详细解读了这些便民举措。

    向高技能人才敞开落户大门

    外来劳动者落户条件放宽,引人注目。据了解,以南京为例,外地劳动者要落户南京,须购买市区一套6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但是,这对于许多外地来宁打工的劳动者来说,很难办到。

    省公安厅此次放宽落户条件,针对的是“带高新技术成果在江苏创办企业或实施转化并经有权部门认定的本省或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暂住地获得高级技工、技师职称,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有其他突出贡献的外来人员”。

    据省公安厅有关人士介绍,这体现了目前吸引人才的新方向。此前,省市警方都出台过招商引资、高学历人才的落户优惠政策,比如我市曾规定,私营业主、个体工商户或外地驻宁企业,在纳税额达到一定标准时,或者投资大户,还有高学历人才,都可以落户南京。但是,对于学历层次和收入都不太高的外来打工者来说,落户城市的途径就是买房,而这又往往超出了他们的经济承受能力。

    这次放宽落户条件,主要是面向这类高技能人才。如高级技工、技师,这类人往往是企业中的优秀工人或技术骨干,但按照他们的收入,不一定能在城市购房落户。新政策实施后,这类人才可以将户口落在企业集体户、亲友家或者政府指定的户籍代管机构,解决户口问题。
 
    警方表示,将会同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就落户问题作出更为详细的操作性规定,鼓励外来务工人员中的高技能人才落户。

    我市将会吸引外来高技能人才

    得知警方出台这一便民举措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副主任许宏报说,就南京来说,这一落户新政的实施,将增强城市竞争力,吸引更多高技能人才来南京。

    他说,与人事部门的职称相类似,技术性职业分为初级技工、中级技工、高级技工以及技师、高级技师5种,后3种人才就是所谓的高技能人才。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技能人才是企业争抢的“香饽饽”。在制造类企业里,高级技工、技师的待遇,甚至要超过拥有博士头衔的高学历人才。

    然而,由于缺乏相应的吸引人才措施,高技能人才在我市一些行业里日显匮乏,甚至出现了“技工荒”。目前,我市高技能人才大约有10万人,主要是本地培养为主,外来高技能人才不多,而且主要集中在厨师、美容美发等服务性行业。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外地企业都“抓”得很紧。

    许宏报认为,南京作为省会城市,对高技能人才放宽落户条件后,对这类人才的吸引力将会大增。

    被盗抢物品可网上查询

    警方破案缴获的被盗抢物品,一时难以找到失主。一旦有了网络平台,失主就可以直接上网查询。省公安厅正在建设的公众被盗抢物品报警信息库、无主物品信息库和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为群众举报、认领被盗抢物品和购车人甄别嫌疑车辆提供信息录入查询服务。

    据介绍,这一系统一旦建成,警方会在互联网上设立“被盗抢物品报警查询”平台,首先开放盗抢机动车查询,让购买二手车的市民甄别嫌疑车辆,防止误买赃车,随后会开放其他涉案物品的查询系统。

    贫困刑案受害人可获紧急救助

    对于未破刑事案件的受害人、未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无责任和负次要责任的受害人,因遭受严重人身伤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导致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医疗、生活陷入困境,且不符合其他社会保险、救助条件,无法及时得到相应资助和救济的,警方将根据依法救助和有限救助的原则,给予必要的医疗费、生活费等一次性紧急救助。(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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